撞人什么情况下负全责
在以下情况下,事故肇事者应当负全责:
当事人逃逸: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伪造或毁灭证据: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
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追尾前车:
当事人驾驶车辆追尾前车的,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倒车尾撞后车:
当事人倒车尾撞后车的,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溜车:
当事人车辆溜车导致交通事故的,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不按规定开关车门:
当事人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逆向行驶:
当事人逆向行驶导致交通事故的,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
当事人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
当事人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辆先行,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支路车未让干路车:
支路车未让干路车先行,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不按规定超车:
当事人不按规定超车导致交通事故的,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不按规定掉头:
当事人不按规定掉头导致交通事故的,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不按规定会车:
当事人不按规定会车导致交通事故的,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包括遇红灯继续通行、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在禁止通行的道路掉头、在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等情形,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
当事人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
当事人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
当事人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
在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在支干路不分的路口,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先行,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
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先行,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
当事人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先行,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当事人所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