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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接收怎么办

时间:2025-01-05 12:00:11

毕业生接收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应由毕业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或邮政机要通信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档案转递去向根据就业去向而定: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毕业生接收介绍

毕业生接收手续通过公共服务机构登记,出具《毕业生接收函》,并进行档案接收。

毕业生需根据学校需求,自行下载并提供《毕业生接收函》给辅导员老师,说明公共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

网上申报与材料提交

毕业生可通过登录相关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填报和选择接收单位。

填报完成后,需跟接收单位经办人联系,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申报系统提交。

提交书面材料至单位经办人,包括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等。

办理《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

单位经办人提交书面材料到当地人社局,审批通过后,打印《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并联系毕业生签收。

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毕业生持《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并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迁移证)。

现场报到

毕业生持毕业证、学历验证证明、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深圳户籍提供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在《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规定时间内,到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建议:

毕业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接收单位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档案转递和接收手续的顺利进行。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以免影响接收手续的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可及时联系当地人社局或公共服务机构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