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打什么不能打官司

时间:2025-01-11 16:55:31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书面仲裁协议约定不得起诉的: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

如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所有权纠纷应当先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生效又起诉的:

除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外,当事人不得再次起诉,但可以依法申诉。

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

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

证据不足的:

不建议打官司,因为证据不足可能导致立不上案或最终败诉。

纠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

不建议打官司,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丧失胜诉权。

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第一次诉讼离婚的:

法官一般选择判决不准予离婚。

违建不能打官司:

因为违法建筑未经审批建造,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建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仔细审查案件是否属于上述情况,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