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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部门可以检查消防

时间:2025-01-13 08:20:01

可以检查消防的部门包括:

应急管理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抽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对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对消防产品和消防设施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园区:

这些部门可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但没有执法权,只有监督权。

总结:

消防检查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园区。这些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对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