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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必须登记包括哪些

时间:2025-01-13 08:28:31

抵押必须登记包括以下几类财产: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根据《民法典》和《担保法》,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作为抵押物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时,也需进行抵押登记。

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这些动产作为抵押物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这些正在建造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交通运输工具:

如车辆、船舶、航空器等在作为抵押物时,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财产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抵押的财产也可以进行抵押登记。

综上所述,抵押必须登记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