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必须登记包括哪些
时间:2025-01-13 08:28:31
抵押必须登记包括以下几类财产: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根据《民法典》和《担保法》,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作为抵押物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时,也需进行抵押登记。
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这些动产作为抵押物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这些正在建造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交通运输工具:
如车辆、船舶、航空器等在作为抵押物时,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财产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抵押的财产也可以进行抵押登记。
综上所述,抵押必须登记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