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多少种权力
时间:2025-01-18 21:12:31
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是 多种多样的,涵盖了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公民的主要权利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有表达意见、出版作品、组织集会、结社活动、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人身与人格权:
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监督权:
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
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妇女保护权: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框架,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