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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可以劳动仲裁

时间:2025-01-13 03:16:01

劳动仲裁主要适用于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

确认劳动关系:

涉及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包括劳动合同的全过程,如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涉及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等。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包括社会保险的缴纳、福利的享受、培训及劳动保护措施等。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涉及劳动者的工资、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

涉及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而引发的争议,如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等。

其他劳动争议:

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类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缴纳、社会保险缴纳、办理退休手续以及认定工伤等发生的争议。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除非双方约定可以申请仲裁。

此外,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应向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建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先确认好争议类型,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仲裁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