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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太康县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4-14 16:55:00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太康县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太康县制定了《太康县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8日


附 件

太康县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5〕63号)精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清查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学校和教师违规推荐、强制购买、从中牟利等现象,建立健全教辅材料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教辅材料征订使用规范有序,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中小学(含民办学校)。

(二)重点内容

1.重点检查学校是否违反“一科一辅”原则,推荐选用未经评议的教辅材料;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是否以教学需要为名,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各类学习资料、试卷、电子音像制品等;是否通过公示栏、家长会、发放“致学生和家长一封信”、班级群、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教辅材料管理相关政策,公示目录内教辅材料的版本、价格及自愿订购政策等信息。

2.核查学校是否接受出版发行单位委托协助其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是否存在学校或教师与书商勾结,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的情况,通过不正当手段征订教辅材料从中获利的情况。

3.检查学校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自愿购买原则,是否存在违背家长意愿、诱导或暗示家长购买指定教辅材料的行为;是否将教辅材料征订情况与教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4月7日—5月7日)

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对本校教辅材料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并于5月7日前报至县教体局。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并主动清退违规推荐或征订的教辅材料,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学生家长。

(二)集中检查阶段(2025年5月7日—7月7日)

县教体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学校教辅材料使用情况。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学校要重点检查,对群众举报较多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5年7月7日—8月7日)

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加强教辅材料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通报(2025年8月底前)

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县教体局将适时召开全县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核查处置问题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同时,发布一批已查实的问题典型案例,公开点名曝光问题单位和责任人。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五)持续整治(2025年9月以后)

常态化用好基础教育规范办学线索转办和问题督办机制,对学校违规线索信息指向明确的,发送《线索转办单》,指导进行核实处理;对于问题比较明确、整改不及时、效果不明显、问题屡次出现的,发送《问题督办单》,并将转办、督办情况纳入对乡镇和学校办学治校声誉负面记录。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各乡镇中心校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中小学要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本校教辅材料使用规范。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引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的危害,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同时,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责任追究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反相关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征订、使用、监督等管理制度,加强对教辅材料的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使用教辅材料问题的发生。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8日

来源:太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