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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理由有什么

时间:2025-01-11 13:22:31

诉讼理由是指提起诉讼和进行诉讼的理由,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在离婚诉讼中,诉讼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也可以成为离婚的法定理由。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这也属于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理由之一。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也是一种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除了上述四种情形外,如果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长期分居、缺乏夫妻生活、个人卫生习惯不佳、忽视家庭责任等,也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

在提起诉讼时,原告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上述理由的存在,以便法院能够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并据此作出离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