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流动登记多久
时间:2025-01-17 16:09:31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建议:
流动人口应尽早申报居住登记,以便及时享受相关服务和权益。
房屋出租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应积极履行报告义务,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