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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时间:2025-01-13 10:2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国有土地:

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已被征收的土地、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等。

海域:

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水流:

宪法规定,水流属于国家所有。

矿藏:

矿藏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无居民海岛: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无线电频谱资源: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防资产: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文物: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

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野生动植物资源: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城市土地: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国家所有。

遗失物: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这些财产因其性质或法律规定,只能由国家拥有和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