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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诉讼文书

时间:2025-01-10 08:14:02

诉讼文书是指在 诉讼中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各类文书。这些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用于记录、证明和推进诉讼程序。

诉讼文书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起诉状:

由原告向法院提交的文书,详细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文件。

答辩状:

被告针对起诉状内容提交的文书,阐述自己的答辩意见和事实依据。

判决书:

法院在审理终结后作出的裁判文书,详细描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判决结果。

裁定书:

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临时性或决定性的文书,如管辖权异议裁定、中止诉讼裁定等。

调解书:

法院在调解成功后制作的文书,记录调解协议内容和调解结果。

决定书:

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如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等。

这些文书在诉讼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确保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