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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雷霆2025·油城利剑】孩子上学危机,爸爸失信之过,限高令促其尽责

时间:2025-06-12 09:22:00

“法官同志,我想把之前的欠款全部还清,请尽快帮我解除失信限制”。近日,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来到龙凤区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提出了结案的急切请求。

01欠钱不还心存侥幸,孩子求学遇“拦路虎”

被执行人张某因经营不善拖欠供应商李某货款15万元,经法院判决且生效后,李某向龙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张某或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诿,或隐匿行踪躲避执行,态度消极,毫无履行诚意。经查询,张某名下确无足额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显性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执行法官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根据规定,张某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不得在星级酒店消费,子女亦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起初,张某对“限高令”不以为意,认为只要自己“低调”生活即可。然而,张某的孩子初中毕业之后,需要到私立高中进行就学。正当全家准备办理入学手续时,校方告知:因其父亲张某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被限制高消费,孩子不符合该校关于家长征信的入学资格审查要求,录取资格面临取消!

02一纸限高戳到软肋,父亲悔悟火速还钱

“孩子上学是全家最大的事情,难道因为我的错,要断送他的前途?”一直逃避责任的张某,在接到学校通知的那一刻如遭雷击。看着孩子委屈不解的眼神,想到孩子可能因此无学可上或被迫转读其他学校,张某终于深刻体会到自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仅关乎自身,更直接伤害了最亲的人。

失信污点,成了孩子求学路上最大的“绊脚石”。张某再也坐不住了。他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达了强烈的还款意愿。第二天,张某便带着四处筹措的15万元现金来到龙凤区法院,当场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并诚恳道歉。龙凤区法院在核实款项到位后,依法解除了对张某的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移出失信名单,其孩子的入学资格得以顺利恢复。“以前觉得欠钱是‘本事’,法院拿我没办法。现在才知道,法律的红线碰不得!差点害了孩子一辈子,这个教训太深刻了!”履行完毕后的张某,在执行法官的教育下懊悔不已。

03限制高消费——破解执行难的“信用利剑”

本案的顺利执结,生动体现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的关键作用:

精准打击痛点,形成强大威慑。限制消费令并非“一限了之”,而是精准限制被执行人的特定高消费行为和生活便利性。本案中,触及子女教育这一核心关切,直击被执行人心理软肋,迫使其不得不正视法律责任。类似案例中,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禁止入住星级酒店、影响贷款审批等措施,都让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联动信用惩戒,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限制消费令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步实施,通过法院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交通部门、教育机构等多方建立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将失信信息嵌入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本案中,私立高中对家长信用的审查正是这一机制运行的具体体现。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效挤压其逃避空间。

维护司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限制高消费措施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执行手段。它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试图逃避执行、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本案的顺利执结,不仅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更彰显了司法强制力与公信力。

龙凤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信用惩戒措施的应用,让失信者无处遁形,让守法者感受到公平正义。敦促所有被执行人,切勿因小失大,及早履行义务,为自己、为家人守护一份清白诚信的明天!

来源: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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