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不交按罚款多少加
时间:2025-01-19 15:22:31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加处罚款数额 = 罚款数额 × 3% × 逾期天数,但加处罚款的总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
起算时间:
从行政机关确定的罚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因此,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将会面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且加处罚款的总额不会超过原罚款金额。这样的规定旨在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