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过境能带多少现金
时间:2025-01-18 22:33:31
澳门过境时携带现金的规定如下:
现金总额限制
入境澳门时,携带的现金总值在澳门币12万元以下(或等值10万元人民币)无需申报。
入境澳门时,携带的现金总值超过澳门币12万元(或等值10万元人民币)需要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书及选择红色通道通关。
申报要求
携带超过12万元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如旅行支票、支票、汇票、付款委托书、本票等)时,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
未按规定申报者,可能会被判处1000至500000澳门元的罚款,并可能被拒绝入境澳门。
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现金,携带的其他物品如购买的商品、手表、包包等自用物品如果超过5千元价值,也需要申报。
现金申报制度的实施是为了预防与打击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活动,不会限制、阻碍或禁止合法的资金进出澳门。
建议:
出行前务必了解并遵守澳门的现金申报规定,避免因未申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澳门现在电子支付越来越方便,但备一些现金仍然是有必要的,特别是用于小额支付和应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