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需要提交什么
时间:2025-01-11 13:51:01
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需要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明
原告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被告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等。
委托代理人材料
如果委托律师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如果委托公司职工、近亲属或其他公民,需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与原告的关系证明材料。
证据材料
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包括证据的页码和序列号。
其他相关材料
纠纷涉及的合同、协议、证明、票据等相关材料。
申请诉讼保全的材料,如保全申请书、担保措施证明等(如适用)。
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特定案件材料
刑事案件中,公诉案件需提交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自诉案件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及副本,同时提供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材料。
建议在准备立案材料时,仔细检查每一项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并按照法院要求格式提交。如有疑问,可提前向法院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