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精神代代传丨临沂市兰陵县:创新宣讲《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赋能高质量发展

在临沂客户端讯兰陵县创新开展《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分众化、立体化宣讲,推动这部全国首部红色精神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深入人心,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精神动能,让红色沂蒙精神在城市社区、广阔农村、机关单位、企业车间、群众团体间流传……
高位引领,宣讲凝聚共识
“《条例》的实施,为我们在新时代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奋进力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和行动指南……”7月9日,兰陵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王芳太在宣讲中强调。

作为沂蒙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兰陵县委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将其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通过全面启动多层次、立体化的宣讲活动,确保《条例》精神深入机关、融入企业、扎根基层,转化为推动兰陵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创新方式,拓展宣讲范围
如何让法规条文“活”起来?兰陵县交出了创新答卷:在鲁南革命烈士陵园、苍山街道暴动纪念地等红色地标,开展沉浸式、场景化宣讲,让历史与法规条文相互印证;在北尚岩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宣讲员结合“沂蒙红嫂”支前的史实,生动解读《条例》立法背景和精神内核……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机关及609个行政村利用“主题党日”等契机开展《条例》宣讲626场次,受众2.1万人次。

兰陵县还强化数字赋能,突破地域限制,精心制作AI数字人宣讲短视频,精准推送至兰陵县驻京、驻济、驻苏、驻沪、驻浙和驻粤等6个流动党员党委。这种“线上+线下”“县内+驻外”的模式,有效拓展了《条例》宣讲覆盖面。
“通过AI数字人宣讲短视频向驻外流动党员推送《条例》,让他们能及时、便捷地学习掌握精神要义,有力推动沂蒙精神在异地他乡发扬光大。”兰陵县驻外流动党员党委负责人宋峰说。
融入实践,宣讲促进发展
兰陵县更注重推动《条例》从“纸面”走向“实践”,使其成为凝聚共识、激发干劲的重要纽带。
卞庄街道结合《条例》宣讲,在玉兰社区等城区村居引导居民践行沂蒙精神,组建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关爱独居老人、调解邻里纠纷等活动,将“党群同心”的精神内涵转化为提升社区温度、促进和谐善治的具体行动。
“《条例》宣讲让我更深刻理解了家乡的精神内核,这不仅是宝贵财富,更是我们创业创新的独特优势和动力源泉。”一位返乡创业青年深受启发,计划将沂蒙元素融入其农产品品牌设计和电商营销中,打出“红色情怀、绿色品质”的特色牌。

在山东金玺泰集团等企业,宣讲员聚焦《条例》中关于研究阐发、教育宣传与展示推广的要求,指导企业通过设立红色文化墙、开展岗位建功活动、组建志愿服务队参与红色遗址保护与红色故事宣讲,将沂蒙精神转化为攻坚克难、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蒙山巍巍,沂水长流,沂蒙精神历久弥新。一场场精准务实、形式创新的《条例》宣讲活动,正在兰陵大地上汇聚成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让沂蒙精神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琳琳 通讯员 孙敏
编辑:张海燕